禁止无故肆意收集电子邮件地址
禁止以电子邮件住址收集系统以及其他技术性设施对Bpspot服务内的电子邮件进行肆意收集以及禁止未经事先同意公布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信息 违反以上所述内容的行为将按照以下法律法规予以刑事处罚,敬请注意
-信息通信网的使用以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
第50项第2条(禁止任何无故,擅自取得/收集电子邮箱地址的行为等) ① 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网站运营者/管理者的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在网站上肆意收集电子邮箱地址 以及使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电子邮箱地址的行为
② 禁止任何人流通或销售违反第一项规定而非法得到的电子邮箱地址
③ 禁止任何人在已知对应电子邮箱地址违背第1条和第2条规定的情况下用其进行信息传送使用
第50条的第7项(公布盈利性广告信息的限制规定) ① 任何人不得在网站运营者/管理者明确拒绝的情况下违法规定,在网站上公布以盈利性为目的的广告信息.
② 网站运营者/管理者可以对违反第一条规定公布的以盈利性为目的的广告信息信进行删除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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